6月29日晚,另类网络偶像芙蓉姐姐与男同事耿先生互殴,再次惹来关注。昨日,有媒体称耿被行政拘留5天,对此耿所在出版社办公室负责人再次证实,耿已于前天早上“回来了,没事了”,并称曾与芙蓉姐姐“约法三章”,包括不许在单位上网聊天等。
针对媒体称,芙蓉姐姐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上地
派出所对耿先生处行政拘留5天之事,陈主任说,这是公安部门处理的事情,详细情况他并不清楚,不过前天早上耿先生确实离开派出所回来了,已经没事了。
对此,上地派出所一值班人员表示,这是上个班处理的事情,他不清楚,无法给予解答。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耿先生的手机,提示音一直为无法接通。
另据北京希望电子出版社有关人员透露,单位招聘时都会查验证件,芙蓉姐姐当时提供的身份证和学历证上显示其姓名为史某某(因考虑其隐私,不便写全名)。
陈主任说,两三个月前,她刚进单位时,就说过自己很有名,当时大家还都有些纳闷,因为那时单位里知道她是芙蓉姐姐的人很少。大约在一两周前,不断有同事从网上看到照片,并与其进行对照,私下议论较多,但碍于同事之间的面子,没有人专门去找她求证。当然芙蓉姐姐自己平时没有主动宣扬,也没有刻意否认。
“不管她是否有名,在我们这里就是普通员工”,陈主任说,当单位很多人得知其就是网上的芙蓉姐姐后,难免有些议论,根据单位规定,员工在单位不许上网聊天,对芙蓉姐姐也不能例外。几天前,他曾专门找芙蓉姐姐谈过,但那时是以同事身份,而不是以领导身份去谈的。
当时就对她说,单位不关心你是否有名,但既然在单位工作,就要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另外在网上的言行,也不要涉及单位的人和事,不要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后来,芙蓉姐姐表示了辞职意向,单位就批准了。
至发稿时,记者未联系到芙蓉姐姐史某某本人。(记者 张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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