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人物
朱玉朝,男,44岁,海淀区看守所所长。有10多年基层民警的工作经历,曾任中关村派出所所长、万寿寺派出所所长,今年1月,调任海淀区看守所所长。
对话动机
为了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海淀区看守所率先取消要求在押人员抱头
蹲地的做法,具体就是在押人员接受审讯时,也不用抱头蹲地,而是像在法院接受审讯时一样,有把椅子坐。
6月17日,由于成功而有效实践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海淀区看守所被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双加强、双保障”(“加强监管执法,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同时也受到北京市公安局的通报表扬。
为此,本报记者日前专访了海淀区看守所所长朱玉朝。
6月18日,本报曾以“取消抱头蹲地为在押人员减压”为题对海淀区看守所进行过报道。
在该报道中,海淀区看守所所长朱玉朝对本报记者表示:“虽然(在押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他们的自尊、人格要得到保障。”
按照朱玉朝的理解,“看守所内的情况就是干警同在押人员这对矛盾关系”。那么很多人就会关心,海淀区看守所怎么处理这样的矛盾关系,而其实施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朱玉朝给出的答案就是:他们(在押人员)对负责管教的干警的抵触情绪减少了。
海淀区看守所的实践得到了公安部和最高检的肯定,然而正如朱玉朝最后说的那样:“我们不可能做到绝对完美,细节方面还需加强和完善。”
10多年派出所工作经验在看守所不管用
新京报:朱所长,您好,先说说海淀区看守所的大概情况吧。
朱玉朝
(以下简称“朱”):看守所有300多名干警,有在押人员3000多人、监室160余间。
新京报:能否再详细一点?
朱:其实看守所内的情况大体就是这样,从根本上来说,看守所内的情况就是干警同在押人员这对矛盾关系。我来海淀区看守所也没多长时间,也是刚刚接手,很多事情,需要去熟悉,熟悉我的同事和在押人员,我更需要时间去摸索这种“矛盾”关系。
新京报:那具体是什么时间接手海淀区看守所的呢?
朱:今年1月8日,到看守所正式上任,我之前是在派出所工作。
新京报:从派出所所长到看守所所长,这种角色的跨越,能适应吗?
朱:有点麻烦!以前在派出所干了10多年,那些年积累的工作经验,拿到看守所是不管用的,我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看守所了解工作。累一点无所谓,四五天才能回一次家,但这是我的工作。
从细节着手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新京报:不久前,京城媒体都报道了海淀看守所取消要求在押人员抱头蹲地的做法。这种实践似乎很突然,有什么特殊的背景吗?
朱:不突然,我们的工作是按部就班,一步一步来的。
去年3月,公安部、最高检提出“双加强、双保障”后,看守所就琢磨从哪些细节着手,才能真正体现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要求。最明显的,最直接的做法就是在押人员接受审讯时不再抱头蹲地。
新京报:据我们所了解的,公安部、最高检已将海淀区看守所评定为“双加强、双保障”示范单位。除了取消抱头蹲地的做法,你们还尝试了哪些更具体的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做法?
朱:从细微处入手,比如在每个筒道口、照相室、安检室安置了凳子和衣服挂钩,以前我们在细节方面的确做得不够。
看守所干警形象就是政府形象的一个侧面
新京报:在看守所内,干警同在押人员是一对矛盾关系。那么,你们如何界定在押人员在你们心中的位置呢?
朱:要从观念上转变对他们的看法。是的,他们是犯了罪、违了法,但是他们和所有人一样,有做人的基本尊严。我们的管教很少训斥在押人员,即使在押人员在里面犯了错,我们更多的还是引导和教导。
人性化的管理,可以帮助和教育在押人员,让他们能够理解:政府是在挽救和帮助他们。另外一点,(在押人员)刑满后还要回归社会,他们会对爱人、孩子以及周围的亲朋、街坊谈到自己在看守所的经历,会把自己的感受告诉周围人。我希望海淀区看守所在外面有一个好的口碑,我一直认为看守所干警的形象就是政府形象的一个侧面。
新京报:既然看守所管教能够体现政府形象,那么你们为在押人员做了哪些实际而有效的实践?
朱:看守所有患病的在押人员,我们就安排12名内着警服、外穿白大褂的专职医务人员,每天3次到筒道巡诊,将药亲手送到他们手中,要“监督”他们服药。每天晚上7点半,看守所领导带着管教、大夫,拿着名单再巡查一次。
到了传统节日,我们会给在押人员免费提供一些节日食品,这个端午节,食堂师傅就为每位在押人员送上两个粽子。
前几天北京天气特别热,气温升到38℃时,我们从外面买回来一些雪糕让在押人员消暑。
新京报:在你们看来,你们的做法充满了人情味;可是不清楚在押人员内心里是否对此非常认同呢?难道他们会因为你们更尊重他们的权益而对你们说真心话,做真心事,这怎么判断呢?
朱:从他们的情绪可以判断啊!我们采取那些人性化的做法后,他们对负责管教的干警的抵触情绪减少了,能够配合干警的工作了。
在押人员现在很积极地检举、揭发违反监规的在押人员和坦白自己的过失,这在以前并不多见。
新京报:尽管你谦虚地说自己还需要时间去熟悉海淀看守所的情况,然而半年时间过去了,在你的脑海里,应该有让你感触特别深的在押人员吧。
朱:有。5月13日,看守所进来一个盗窃女疑犯。经体检,我们发现她患有尿毒症。
这样,看守所每周都要带她去做两次透析治疗,巡查的看守所领导基本上每天都要去过问一下她的身体状况。
这名女疑犯看病所需的医疗费都是由政府出的。
还有一名在押人员家在丰台,拘留期间,他的老父亲死了,灵堂设在家里,还没有下葬。这名在押人员流着泪请求看守所让他回家看老父亲最后一眼。由于是在拘留期,还没有结案,严格来说是不允许和外界接触的。找分局领导请示后,让这名在押人员马上通知家里到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开证明。
把证明开好,找分局局长签字,我让警车停在村口,给他解了手铐、脚镣。穿警服的民警留在车内,一位穿便衣的科长陪他拜祭他的老父亲。
“我们不可能做到绝对完美”
新京报:在押人员如何打发一天的时间?
朱:每天都要保证给在押人员放风时间,尤其是到了夏天能有一天两次的放风,保证一周能够晒两次被子。
每天早上9点,让在押人员看会儿电视,到中午12点,看半个小时的法制节目。到了下午两点半后,让在押人员边看电视边做些手工活。
新京报:在押人员对这些手工活没有抵触情绪?
朱:应该有,有的在押人员就觉得做这些手工活没有意思。我必须解释一下:这些简单手工活都是从社会上招揽来的,在押人员的劳动创造了一定的价值,其中一部分钱最后都用到了在押人员自己身上。每个月的文明个人评选,购买奖品需要大约6000元左右,部分籍贯在外地的在押人员的伙食费也是用这些钱来支付。
另外,做手工活也是缓解精神压力的一个途径。为了更好地缓解在押人员的精神压力,我们看守所在内部办了一份名叫《新海报》的报纸,每月出报一期;逢年过节时,我们会组织在押人员出演节目。
报纸内容全部由在押人员自己投稿,包括诗歌、小说、散文等多种形式。这份报纸类似于一个交流园地,让每个在押人员都能充分展现自己。
看守所每个月都要评选文明监室和文明个人,被评上后,看守所要兑现奖励,把买来的香皂、毛巾和拖鞋等日用品奖励给个人。投稿和表演节目都会在评选文明个人时“加分”给在押人员。
新京报:以前听你说过,看守所让每位在押人员都学习法律知识,这是不是太过形式化,会达到你们所预想的效果吗?
朱:形式是需要的,更关键的是将法律知识灌输到在押人员的意识当中,效果会慢慢体现。
新京报:通过对话,我们了解了很多有价值的细节。
这或许会推翻外界的想象,因为在很多人看来,在押人员同看守所干警仅仅是管制和被管制的关系。而在你的描述中,似乎处处和谐,这真实吗?
朱:我们不可能做到绝对完美,细节方面还需加强和完善,比如现在还存在个别管教训斥在押人员的现象,我们将坚决杜绝。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刘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