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
因为多次信访宁波市政府,却一直没有得到回音,近日,余姚市民徐某、项某以及应某联合把宁波市政府告了,理由是三人多次信访,宁波市政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及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答复。昨天记者了解到,海曙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此案。
“我们因为一个政策问题,信访到
宁波市政府,没想到信是一封封寄出去了,回音却一直没有。刚好5月1日国务院信访条例正式实施,再加上以前的浙江省信访条例也有具体对信访回复时间的规定,于是我们向法院提交了诉状。”
徐某等三人在诉状中称,2004年12月16日、2005年1月17日他们以挂号信形式向宁波市政府提出有关要求,但是宁波市政府没有回复;到3月17日,省人大复函:“转请宁波市政府处理”,然而宁波市政府直到5月9日仍没有给予答复。后来,当事人向宁波市政府领导发了“特快专递”,但是到了6月2日,宁波市政府仍然沉默。
徐某等三人认为,根据国家信访条例及浙江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一般信访案件30天内办结,复杂案件60天内答复处理结果。“根据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要求通报信访工作机构,但是我们从没得到宁波市政府的有关答复。”“我们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行政不作为违法,立即对有关事项作出书面处理意见。” (记者
蒋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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