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称,企业不得擅自扩大免检标志适用范围
本报讯(记者郭安)针对近期雀巢和光明“问题产品”事件,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免检制度只是给予某一种或者几种型号的产品,所以说免检制度并不免检整个企业产品。
回炉光明奶
不属于免检产品
《新京报》:有报道称,碘超标雀巢和回炉光明奶属于免检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质检总局):碘含量超标的雀巢金牌成长3+金牌成长3+奶粉,以及正处于“变质牛奶回炉再加工”事件中心的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所生产的产品根本不属于国家免检产品。
《新京报》:从国家免检制度实施以来有多少企业被撤销免检资格?
负责人:截至目前,共有66大类、1489家企业的产品获得了免检。其中,2002、2003年,热轧带肋钢筋、尿素、皮鞋、空调、洗衣机等免检产品,都有因在国家监督抽查中被判定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撤销免检资格的案例。同时在2000年实施国家免检制度后第一批已经到期的202个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中,就有37个产品失去了免检资格。
不能扩大免检证书使用范围
《新京报》:企业产品获得“免检”后,是不是就放松了质量管理?
负责人:企业产品要想获得免检资格,必须符合近乎苛刻的条件。获得免检后,绝非“一劳永逸”了,相反它的压力更大了。因为拿到免检资格后,质检系统有更高的动态质量管理要求。比如,企业每年必须有免检产品质量报告;国家质检总局对免检产品进行突袭式的国家监督抽查等。一旦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就会被撤销免检资格等。
《新京报》:免检制度是否是对给予整个企业产品都免检适用?
负责人:免检制度只是针对企业某些产品,并不是针对所有产品。企业不得擅自扩大免检证书或者免检标志的适用范围,也不得以非免检产品冒充免检产品。
欢迎对完善免检制度提建议
《新京报》:免检制度的社会效果怎么样?
负责人:首先扩大了出口,引导了消费,并减轻了企业负担,最重要是扶优扶强。根据统计,1498家企业获得免检资格后,每年减少检验费用支出总计达到1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家企业减少检验费用支出达到6.8万元。
《新京报》:你如何看待媒体对一些公司质量事故的报道?
负责人:近期有若干国家免检企业的产品被媒体曝光,但是经过质检总局调查,有的产品不在免检范围,有的被抽查的产品是假冒产品,有的所谓的产品质量问题,并未经过科学论证,而有的产品的质量问题不是生产问题,而是销售中的保管问题,还有的属于举报失实。不过,质检总局欢迎社会各界对免检产品进行监督,对完善免检制度提出建议。质检总局对于产品有质量问题的企业需要曝光时坚决曝光,但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对消费者、对企业、对社会负责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