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李住在五楼,四楼住着小冯。有一天,小冯听到楼道里很是热闹,出门一看,大李正指挥工人在四到五楼的楼梯相通处加盖防护墙呢,还准备安个大铁门。小冯当即对大李提出:这样会影响我们家的通行、通风、采光,但大李置若罔闻。 之后小冯几次找到大李,要求大李拆掉墙和铁
门,每次大李都振振有词:你家在楼下,根本不会影响到你们家的采光、通风等。再逼急了,就说你们家的房屋是复式的,门在三楼,四楼的这个门是你家私自开的,你想告我?我还想告你擅自开门呢。 小冯很生气,一纸诉状递至法院,请求断个明白。 市南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正确处理通行、安全等各方面的关系。大李未经批准,也未经邻居小冯的同意就私自盖墙安门,侵占了小冯的合法权益。据此,判大李10日内拆除墙和门。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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