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湖北省举重队参加十运会的比赛资格(其他队员可以个人名义参赛);
●取消湖北省体育代表团参加十运会体
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国家体育总局
●终身取消奚汉祥、刘少军教练员资格;
●停止6名集体使用兴奋剂运动员以及参与集体作弊的另外6名运动员参赛2年;
●停止湖北省举重队(包括男、女队)参加国内外比赛1年。———中国举重协会
恶之花
兴奋剂,生长在体坛的一朵罂粟花,在它创造烈焰般燃烧的美丽背后,是罪恶,是堕落,甚至是伤害……它已将湖北举重女将的脊背压弯。
据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国家体育总局24日消息,在国务院颁布实施《反兴奋剂条例》后,湖北省女子举重队顶风作案,集体使用违禁药物并在兴奋剂检查中集体作弊。
群众举报
湖北女举集体顶风作案
今年1月底,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以下简称反兴奋剂委员会)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湖北女子举重队6名运动员在训练中集体使用违禁药物。1月31日,反兴奋剂委员会派出工作人员前往训练地对该队进行检查。根据现场拍摄的照片,发现接受检查的6名运动员均系冒名顶替。而真正要求被检查的6名运动员从2004年12月中旬起服用了一种含有违禁药物的中药片。事件发生后,国家体育总局高度重视,派出专门调查组赴湖北进行调查。
肮脏教练
作弊丑行害苦无辜运动员
经查,湖北省体育局重竞技管理中心教练员刘少军自2004年12月开始组织、指使湖北女子举重队6名运动员集体使用违禁药物。为防止事情败露,刘少军还有预谋地使用他人照片伪造了这6名运动员的假身份证件。在接到兴奋剂检查通知后,湖北省体育局重竞技管理中心副主任兼主教练奚汉祥和刘少军策划、指使另外6名运动员携带事前准备好的伪造身份证件,以冒名顶替的方式接受了兴奋剂检查。
严惩不贷
三级部门联手处罚治恶行
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取消湖北省举重队(含男、女)参加十运会的比赛资格(其他运动员可以个人名义参赛),取消湖北省体育代表团参加十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中国举重协会决定对奚汉祥、刘少军给予终身取消教练员资格的处罚,对集体使用违禁药物的6名运动员以及参与集体作弊的另外6名运动员给予停赛2年的处罚,对湖北省举重队给予停止参加国内外比赛1年的处罚。湖北省体育局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奚汉祥撤销其重竞技管理中心副主任的处分,分别给予奚汉祥、刘少军撤销湖北省女子举重队主教练、教练职务的处分,给予管理失察、负有领导责任的重竞技管理中心主任刘伯雄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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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号国务院令
根据温家宝总理于2004年1月13日签署的第39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反兴奋剂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防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保护体育运动参加者身心健康,维护体育竞赛公平竞争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开展反兴奋剂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对推动我国体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丑闻教练奚汉祥
奚汉祥,1955年出生,男,举重国家级教练员,湖北省黄冈人。1973年从武汉市劳动里中学入选湖北省举重队。曾获得第四届全运会男子举重100公斤级亚军。1983年考入上海体育学院学习,1985年毕业后任湖北省女子举重队主教练。在他执教期间培养出蔡军、彭丽萍、关虹等亚洲及世界女子举重冠军。1994年被批准为国家级教练员。1987年至1997年来,连续11年获得“国家体育运动荣誉奖章”,1995年荣获“湖北省最佳教练员”称号,1996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40年来举重成果荣誉奖。现任中国举重协会教练委员会委员。
运动员
请注意自我保护
新华社武汉6月24日电 由于存在运动员不知情或在教练员要求下被迫服用兴奋剂的可能性,湖北省体育局要求运动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坚决抵制使用兴奋剂,并对他人使用或企图使用兴奋剂的行为及时向组织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