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刑官”是宋代所特有的,是“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提点”就是负责、主管的意思。 北宋太宗朝开始设立“提点刑狱公事”,真宗朝设置了提刑司的衙门。提刑司多设在占据交通要道的州府,“提刑官”则每年定期到所辖的州县巡查。“提刑官”除了监察地方官吏之外,主要 是督察、审核所辖州县官府审理、上报的案件,并负责审问州县官府的囚犯。提刑司是地方诉讼案件的最高审理机构。“提刑官”还负责审理疑难案件,平反冤狱,以及接受民众的上诉。高柯立
北宋太宗朝开始设立“提点刑狱公事”,真宗朝设置了提刑司的衙门。提刑司多设在占据交通要道的州府,“提刑官”则每年定期到所辖的州县巡查。“提刑官”除了监察地方官吏之外,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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