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合同制职工李燕燕,请你于2005年6月30日前回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将按有关规定处理。青岛市房屋建筑总公司第三分公司2005年6月22日
合同制职工李燕燕,请你于2005年6月30日前回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将按有关规定处理。青岛市房屋建筑总公司第三分公司2005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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