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改名教育部致使教师资格证书成废纸,北京法院判决教育部“买单” 早报讯据《京华时报》报道,国家教委改名教育部,致使100多万册教师资格证书因名称的更改而失效,导致相关单位向教育部索赔1072万元损失。22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
教育部为这笔千万元的损失“买单”。 1996年7月,原国家教委出资成立的中国华育总公司与原平阳县教育实业公司签订定点加工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的合同,华育总公司委托平阳教育实业公司制作《教师资格证书》。至1996年底,华育总公司拖欠平阳教育公司1072万余元一直未支付,债务纠纷缘于国家教委更名为教育部,100多万册《教师资格证书》由于落款的名称还是国家教委而无法使用。 1997年4月,平阳教育公司将债务移转归温州华育制品有限公司。2004年6月,华育总公司与江苏华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改制协议,对华育总公司原有资产进行整体重组,教育部也批复同意华育总公司的改制。温州华育认为,华育总公司的这一改制是为了逃避债务,故将华育总公司及教育部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确认了华育总公司与温州华育的债权债务关系,认定教育部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判决华育总公司10日内支付1072万元欠款,教育部对其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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