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综合消息6月23日上午,安徽省阜阳市原副市长王保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王保民在担任安徽省涡阳县委书记、蒙城县委书记、阜阳市人民政府筹备组副组长和党组成员、阜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和党组成员、阜阳 市副市长和党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21笔,合计人民币20.8万元。另外,王保民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为85万余元,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
公诉机关指控,王保民在担任安徽省涡阳县委书记、蒙城县委书记、阜阳市人民政府筹备组副组长和党组成员、阜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和党组成员、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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