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胶州市天堂练歌房等7家文化娱乐场所从事量贩式KTV文化经营项目的立项申请,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娱乐场所的设立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经营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不得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活动:(一)因犯有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赌博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之规定。现将我局掌握的上述场所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若发现该场所实际情况与公示内容不一致的事项,请广大市民于7月3日前书面告知我局。受理地址:胶州市郑州东路39号,邮编:266300,联系电话:87292038,联系人:韩英娟,反馈意见请直接送至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文化局窗口。 拟设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性别\有无上述犯罪记录胶州市天堂练歌房\胶州市方井园29号楼9、10号网点\魏晶\女\无胶州市维也纳歌厅\龙州商城C区16、17号网点\管延教\男\无胶州市秀水苑歌厅\杭州南路668号\李忠秋\女\无江州市金海湾歌厅\杭州南路646号\郑丽云\女\无胶州市长青藤休闲歌厅\湖州路13号\刘长青\女\无胶州市大富豪歌厅\胶州古城\纪程睦\男\无胶州市红红火火歌厅\龙州商城F区6号\张艳\女\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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