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今年19岁的袁某在恋歌房内与他人发生纠纷,持枪报复致1死1伤。袁某的表姐得知情况后指使同伙租房将其表弟等人藏匿,躲避追捕。6月21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袁某及同伙王×林、涉嫌窝藏罪、包庇罪的袁某的表姐等五人被提起公诉,李沧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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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2004年8月16日21时许,被告人袁某和同伙王×林等在李沧区一恋歌房内玩时,与同在该处玩的被害人王××因语言不和发生口角,双方产生矛盾。后王××提前离开。袁某和王某等为防王××前来报复,又令一个名叫“东兴”(另案处理)的人取来猎枪1支、手枪1支,“东兴”将手枪插在腰部,王某将猎枪放置在房间沙发拐角上。当日22时许,王××纠集3名同伙返回该恋歌房与袁某、王某等发生殴打。袁某持猎枪朝其中一人大腿部开枪致其右股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王××被小口径枪击中二枪、被“东兴”用刀捅了五刀,致大失血死亡。当晚,袁某、王×林等三人逃至崂山一村庄内,并叫来孙某将其三人拉至即墨田横岛躲藏,并告诉了孙某发生事情的经过。后袁某的表姐袁××得知情况后,为使其表弟逃避法律的制裁,指使其朋友王×玲在李沧区租赁了一套房子供袁某等人躲藏并给他们提供日常用品。在经历了一个多月的躲藏后,袁某在其表姐租的房子内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林随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袁某的表姐袁××、租房子的王×玲及驾驶车辆帮助被告人袁某、王×林逃跑的孙某也因窝藏罪、包庇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将该3人取保候审。
经过近一天庭审,李沧法院将择日对该案宣判。(韩继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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