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识别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 答:青岛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公布,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其签订服务协议。目前青岛市住院定点医院有80余家,定点门诊和定点药店各300余家,“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应出示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标示铜
牌,标有№:12数字编号;“定点零售药店”应出示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标示铜牌,标有№:13数字编号,参保职工就医购药时要仔细辨认。 问:如何持卡定向消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金? 答: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金,只能用于本人定向医疗消费。主要用于:(1)本人持社保卡可到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到定点药店购药,所需费用可刷卡支付;(2)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门诊大病治疗等,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可刷卡支付。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时,由个人以现金支付。 问:如何确认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待遇资格? 答:参保人员到定点医院住院、大病门诊等治疗,应持本人社保卡和医疗保险证,由定点医院工作人员刷卡确认是否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经确认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定点医院按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治疗,其费用可纳入统筹支付范围。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其社保卡中的结余资金可继续使用,但医疗保险统筹金暂停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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