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日前表示,央行正在积极参与物权法的修订,拟增加动产抵押质押的内容,为企业融资创造更多便利条件。 吴晓灵说,现行的担保法规定,质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等动产可以作为抵押物,但是对于“其他财产”
没有作明确的解释。 在实践中,有些动产和权益是有价值和能带来未来收益的,比如存货、应收账款、收费权、尚未收获的农作物等,但根据现行的法律,这些动产都不能作为抵押物和质押物,这就影响了企业的融资能力,人民银行正配合立法部门研究将这些动产纳入抵押、质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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