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日前为两名香港居民颁发了执业律师证,他们是第一批在京获得执业资格的香港居民。
根据有关规定,他们被获准在内地从事法律咨询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据介绍,已受聘于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陈锦雯女士和双利律师事务所的钱(钅旁加监)先生分别于1995年和1989年考
取了内地律师资格。2003年6月CEPA协议签署后,司法部颁布了《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陈锦雯和钱(钅旁加监)于去年6月分别在北京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1年的实习,并由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人对他们将要从事的非诉讼业务进行专业指导。
据了解,自CEPA实施后,京港两地法律界除互办法律研讨会,互派人员学习和交流外,又有4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京设立了代表机构,1家代表机构与北京律师事务所实现了联营,2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受聘于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
北京法律服务市场前景广阔,目前在京设立代表机构的香港律师事务所有14家。这些代表机构的业务收入呈上升趋势,2004年度的收入总计已达17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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