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即日起就职,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 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补选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
任廖晖关于新的行政长官候任人产生过程的汇报。 温家宝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这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是在行政长官出缺后进行的一次补缺选举,不仅为香港特区社会各界,同时也为全国人民和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这次选举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的,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曾荫权先生在香港政府工作30多年,熟悉香港社会各方面的情况和政府运作。香港回归后,在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政务司司长期间,为维护“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曾荫权先生此次获得714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提名和支持,顺利当选,表明他得到了香港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支持。温家宝表示,相信曾荫权先生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一定能够带领全体香港市民克服各种困难,为促进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作出更大的成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曾荫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温家宝当即签署了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国务院第437号令。
曾荫权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1日签署国务院第437号令,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即日起就职,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
曾荫权1944年10月生于香港。1964年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1981年在美国哈佛大学进修,获公共行政硕士学位。
曾荫权于1967年加入港英政府,先后出任多个重要职位,主要工作范围涉及财政、贸易等。曾荫权于1991年任贸易署署长,1993年5月任库务司,1995年9月任财政司,是首位出任这一重要职务的华人。
1997年7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任命曾荫权为香港特区政府首位财政司司长。2001年5月获任命为政务司司长。
2005年3月12日,国务院批准董建华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后,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曾荫权以政务司司长身份出任署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6月1日,曾荫权为参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辞去政务司司长之职,获国务院批准。
曾荫权曾获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名誉博士学位。2002年因“多年来竭诚服务香港,成绩超卓”而荣获香港特区大紫荆勋章。
曾荫权已婚,夫人曾鲍笑薇,有两个儿子。在参选行政长官时,曾荫权曾感慨地说:他来自香港一个寻常百姓家,与大多数香港的子弟一样,曾经是香港的一个平凡的学生、为生活而奔波的推销员,后来又成为市民的公仆。“如果不是香港回归祖国,实现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如果没有中央政府和香港人的鞭策和信任,我不可能在特区政府内担当核心的职位。”(新华社香港6月2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