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6岁儿童学游泳时摔倒,家长状告游泳馆索赔8000元,市南法院昨日受理此案。
去年11月,小明(化名)跟着妈妈到游泳馆学游泳,在水池里游完泳准备上岸时,突然滑倒,嘴唇磕在台阶上。小明的母亲和教练一起将受伤的小明送到医院,医生给小明缝了10多
针。小明的爸爸任先生说,教练教孩子游泳时,要求家长离开训练场地,这时候教练就是孩子的临时监护人,孩子在游泳池里摔伤,游泳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游泳馆则表示,事发当天,教练将孩子送到医院后已经垫付了医药费,游泳馆不应再承担其他责任。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记者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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