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济南市委决策执行监督工作规则(试行)》日前正式出台。对关系济南市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今后将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全面论证,作出评估;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将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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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新规则提出建立重大决策征询意见制度,采取个别谈话、召开会议、信函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级党组织、人民团体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电话等渠道,及时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重大问题决策,事先一般应征求各县(市)区委的意见,有的应征求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意见。
新规则还提出,建立决策执行修正反馈制度。凡经社会公示或社会听证环节作出的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其工作进展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集体决策失误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因个人原因导致决策失误的,追究其相应责任;因违反法定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肖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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