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冰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被爆出“回奶再加工出售”,以及在杭州的生产基地涉嫌“虚标生产日期”后,6月13日,上海市闵行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乳品二厂的抽查又发现,与光明乳业集团总部一墙之隔的乳品二厂,也普遍存在提前标注生产日期的现象。(6月18日《中国经营报》)
不知光明乳业董事长王佳芬对此有何感受?此前,王董事长曾对媒体信誓旦旦地说:“上海厂不可能出现任何问题,请消费者放心。”而这次抽查,用媒体的话说———彻底打破了光明乳业的上海神话。
由媒体记者暗访爆出的“光明黑幕”,正在走向一场结局难料的“光明”危机。“回奶再加工出售”的问题,目前尚处于查证阶段,我们还不便置喙。但光明在杭州和上海涉嫌“虚标生产日期”,却是质检部门专程前往检查所看到的事实。
对“光明”的期待,正在使我们一层层揭开“黑暗”的面纱。对自身权益被损害的愤懑,也使我们更加关注事态的发展。
此前,针对媒体的报道,光明乳业董事长王佳芬在第一时间通过媒体,断然否认了光明乳业郑州子公司加工生产过期奶的行为。光明乳业还在其公司网站发出了“告消费者书”,对报道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解释。可不管如何解释,王佳芬董事长也承认,该厂在管理上有问题。
自然,仓库没有完全建好,便将可常温存放的产品堆放在外面,由此可能造成的污染,是管理存在问题。可“提前标注生产日期”,使得消费者无法判断产品的真实品质,又是什么样的管理问题?
尽管,由于事件还不明朗,由于顾忌“误伤无辜”,中消协的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呼吁媒体保持冷静避免炒作。但事件的进展却说明,如果不是媒体报道,普通消费者根本不会得知如此深的“黑幕”、如此触目惊心的“行规”;根本不会想到,他们一向信赖的著名企业,也存在这样低级的“管理问题”。
6月15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透露,上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已责成光明乳业尽早查明情况和原因,并要求光明乳业加强对外地合作企业的管理,严格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可这次“上海神话”的破灭却说明,需要加强管理的,决不仅仅是光明乳业外地的合作企业。
假如真是“管理问题”,事情处理起来恐怕也就相对简单。可假如不是呢?从事件发展来看,有两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深究:一是“回奶罐”。王董事长接受采访时,特别指明全国的乳品企业都有回奶罐。这个玩艺儿究竟是做什么用的?是否真如“业内人士”透露,是做“回奶再加工出售”,而且这一做法还是个“行规”?二是,“提前标注生产日期”,在乳品业是否也是普遍的“行规”?
从有关资料得知,1999年,“光明”乳制品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2001年,公司入围中国最受尊敬企业50强;2002年,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入围中国企业500强并入围首届上海100强企业;2003年,光明乳业入选“上证50指数样本股”,同时被《财富中国》评选为“全国最具领导力的20家上市公司”;2005年,王佳芬董事长还获得首届“中国乳业十大受尊重企业家”金牛奖。
除了拥有众多荣誉外,王佳芬董事长还是全国人大代表。就在今年“两会”上,王董事长一口气递交了两个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一个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一个关于尽快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立法程序。王董事长认为,必须尽快启动《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程序,从法律上保证市民吃到放心的食品。
王董事长还认为,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主要是执法缺乏规范化和连续性,现行的法律法规主要侧重于食品生产、制造环节卫生的监督和管理,而不是从产前组织、生产过程、物流运作、超市等整个产业链的角度来管理。
作为著名企业的著名人物,王佳芬在食品安全上有切身体会。否则,她不可能从“产业链”这样的战略高度看出问题。看问题,高度自然不妨“战略”一点,但存在的问题却未必总是“战略”的,比如光明这次的“管理问题”,我看光有“战略”高度未必管事。
不知道对王佳芬代表的议案,全国人大是否给予了高度重视。如果没有,我建议王佳芬代表在明年的“两会”上再提出来,因为食品安全问题很重要。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