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医疗体制改革的新的政策法规正在酝酿之中,不日将公布。昨天,卫生部政策法规司一位高级官员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
“卫生部从来没有出台过医院市场化的政策,也没有说过医院可以卖掉。”该官员表示,卫生行业是关系到老百姓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用一般经济改革规律进行卫生改
革是不对的。
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政务总监陈哲峰认为,近来卫生部接连的动作和表态至少传递出这样一个信号,即今年医疗体制改革的重点不是在产权层面,虽然产权剥离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首要工作,“卫生监管的加强将是卫生部的重点。”
卫生部开始强力监管
近日,卫生部印发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体现了卫生部强力监管的态度以及逐渐加强的话语权。
卫生监督稽查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内部及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规定:卫生监督机构对检查发现、群众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的违法违规事件应当做好记录,经初步核实对属于稽查范围的,有明确违法违规行为人、案件来源可靠的,由稽查人员所属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批准立案查处,同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不属于本部门稽查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被稽查单位在接到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后,应当及时整改并在30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稽查单位。
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强调,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应责任:超越法定权限的;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清造成重大过失的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在日前举行的医院与医药企业峰会上指出,当前医疗服务市场上出现的“看病贵”、“看病难”等现象,根源在于我国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性差、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低。而要解决这两个难题,主要靠政府,而不是让医疗体制改革走市场化的道路。
对于卫生部的轮番表态,中国医药设备协会秘书长顾维军表示:“今天(20日)出来这样的说法,是各个部门之间博弈的结果,比如卫生部、社保部门、药监局、发改委等。”
医疗体制“市场化”悬念
尽管卫生部没有透露即将公布的医疗体制改革“新政”的具体内容,这丝毫也没有减低人们对医疗改制等问题关注的热度。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吴明表示,医疗改制市场化到底采用什么模式应该首先搞清楚。该市场化的要由市场来做,该政府做的政府要做好。
吴明介绍说,美国的医疗改制也不是完全市场化。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很健全,保险公司也可以控制医疗的价格,因为病人不直接跟医院进行金钱交易,而是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的。
有专家认为,一些地方政府让医院自己去市场找饭吃,而不投入足够的资金,但市场机制是需要靠价格来控制的,可价格偏偏由政府来控制,所以市场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竞争机制也没有形成。
“现在需要政府配置资源与市场化配置资源的结合,不能一味否定哪一种形式,而是两种形式应该并存,但最主要的还是政府的整个调控能力,因为卫生行业必须要由政府来控制。”吴明说。
其实早在1980年,政府就开始了医疗改革的漫长之路:先是对医院逐渐放权,接着是承包、院长负责制,再到后来的运行机制改革以及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似乎并没有达到最好的效果。
吴明介绍说,一方面政府把医院作为事业单位来控制床位、人员编制,以控制财政经费补助的支出;另一方面又把医院作为可以自我创收发展的经营单位来激励其发展新技术、新项目。由于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医院最终都能突破管制,就自然造成这样的结果:患者抱怨医疗费太高,承担不起,医生抱怨自己的收入低,而随着医疗体制改革风的兴起,种种的产权交易也暴露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对此,国家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教授常修泽表示:“目前公立医院体制改革的思路还不明晰,首先必须明晰医院的产权,确立公立医院的出资人制度,进而确定不同组织形式的公立医院的权利架构、运行目标和监督。”(马晓华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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