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6月19日电湖南郴州市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毕华19日告诉记者,20日是湖南省郴州市给入股办矿党政干部主动交代问题、减轻处分的最后限期。到目前为止,有31名入股办矿干部受处分,有6人因为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交代问题,被免予处分。 毕华说,去年以来,郴州一些
地方非法采矿反弹严重,这与少数党员干部参股办矿有直接联系。在严厉查处少数党政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郴州市还给以往参与入股办矿的党政干部一次改过的机会:规定凡是在6月20日前自查自纠,向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退缴违纪违法所得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今年1月初到6月19日止,郴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入股办矿案件38件,其中入股办煤矿的32件,入股其他矿的6件。到目前为止,经查实共处理党员干部31人,被查处的干部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9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0人,党内警告处分15人,行政记大过1人,行政警告5人。这些人的非法所得都被收缴上交财政,涉嫌犯罪的已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这些党政干部中,既有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也有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他们在入股的煤矿或其他小矿获得高额利润后,为非法矿逃避打击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纵容证照不全的矿企违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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