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的展品和送来的完全两个样,这算不算欺诈行为?”昨天上午,市民代先生拨打早报服务热线82881515说,厂家送来的“好门面”木门质量很差,和他看到的展品不一样。
去年12月,代先生在山东路一家建材超市内选择室内木门,选中了广东阳东县工业公司生产的“好门面”牌室内木门。当时这个品牌驻青岛办
事处的徐经理来推销说,直接通过厂家购买,可以给予10%的优惠。代先生便签订了协议,花9958元钱订了8套“好门面”牌室内木门。10多天后,徐经理把货送过来。代先生发现,这批木门和当时看的展品完全是两幅“面孔”。不但没有商标、生产厂家,还有烂木板拼起来的痕迹。
代先生就此投诉到崂山区消协,消协要求徐经理把货退掉并且赔偿代先生3000元。徐经理说回去考虑后给答复。但是一周后,徐经理告诉崂山消协自己销售的“好门面”牌室内木门没有问题,不会退货和赔偿。而消协再联系徐经理时,对方的手机始终无人接听。(原野
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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