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29日,欧盟25个成员国的领导人在罗马签署欧盟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条约。然而,正是这部被寄予厚望的欧宪条约为欧盟再次带来危机。
1992年9月20日,法国全民公决通过旨在建立欧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后,市民在巴黎凯旋门前欢呼。
2004年5月1日,波兰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然而在波兰民众中,对欧盟持反对态度的大有人在。
1999年1月1日,近万人聚集在德国法兰克福欧洲中央银行外一个巨大的欧元符号旁,庆贺欧元正式启用。
2005年6月6日,一直拒绝加入欧元区的英国人为欧宪受阻而打出“感谢法国、感谢荷兰”的标语牌。
2004年6月,当《欧洲宪法条约》文本(简称欧宪条约)在布鲁塞尔欧盟峰会上通过之际,时任欧盟轮值主席的爱尔兰总理埃亨曾如释重负地表示:“我们相互倾听,大家都是赢家。”
2005年6月,同样在布鲁塞尔的欧盟峰会上,现任欧盟轮值主席、卢森堡首相容克说:“法国人没有,荷兰人同样也没有回绝(欧盟)宪法,他们对宪法说不,是因为他们对欧洲现状的不满。”
对于导致这场从法荷否决欧宪条约开始的欧盟宪法危机的原因,各界分析五花八门。
直接导致这场危机的原因可能的确是多种多样的,然而作为欧洲一体化进程过程中的一部分,这场危机最深刻的根源依旧来自欧洲一体化中最难克服的困难:各成员国自身利益与欧盟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
“美国梦”,是对个人致富和自由的追求;而“欧洲梦”,则是寻求欧洲整体昌盛的大国梦。欧共体(欧盟的前身)成立近半个世纪来,一茬又一茬追梦者,以理想主义的激情描绘欧洲蓝图,尽管多有曲折,宏伟的计划仍一项接一项地变为现实,欧盟的版图也不断地得到扩大。去年《欧洲宪法条约》在罗马首脑会议获得通过后,欧洲精英们乐观地认为,有宪法护佑,联邦制的欧洲、大一统的欧洲已经“曙光初露”。始料不及的是,法国、荷兰两个欧盟创始成员国于5月29日和6月1日先后以全民公决的方式否决了这款历经多轮艰苦谈判才出台的欧宪条约,欧盟今后的各种发展计划一下子落到了可能没有法律基础的境地。这对于近年来欧洲政治家们一帆风顺的“大欧洲梦”来说,是一声响亮的当头棒喝。
“D计划”———无奈的明智选择
这一计划给了成员国更多的回旋余地,使它们选择推迟批准宪法条约成为可能,进而降低了条约逼近“死亡门槛”的可能性。
在欧宪条约被法国与荷兰公众否决之初,曾经对欧宪条约满怀信心的欧盟及各成员国领导人一度因震惊而陷入不知所措的境地。
欧委会主席巴罗佐除了高呼“殴宪没有死亡”外不知如何是好,而作为“欧洲轴心”的德法首脑在荷兰公决结果公布后第三天举行的紧急会议上一致要求其他欧盟成员国继续欧宪条约批准程序。
然而正如很多分析家预测的一样,法荷否决欧宪条约的“多米诺效应”开始与日俱增。首先是英国搁置了原定的公投计划,紧接着在计划举行公投的卢森堡、葡萄牙、丹麦、捷克和爱尔兰,反对该条约的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而据德国本月16日一项权威民意调查显示,一向被认为“铁杆”支持欧盟一体化和欧宪条约的德国民众,对欧宪条约的支持率也从4月份的59%急剧下降到了尚不足半数的42%.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强行推动批准条约程序,条约极有可能在更多的欧盟国家遭遇“红灯”。一旦否决条约的成员国达到被称为“死亡门槛”的6个,即使是欧盟各国领导人届时恐怕也无力回天。对欧洲政治家来说,“破坏一体化进程”是难以承受的恶名。于是,担负着化解这场欧宪危机重担的此次欧盟首脑会议成了欧洲一体化建设历史上最令人瞩目的一次。本届欧盟轮值国卢森堡首相容克14日在邀请欧盟领导人参加峰会的邀请信中指出,“这是一个在欧洲建设困难时刻召开的峰会”。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和一系列紧急磋商和周旋后,欧盟首脑在本月16日的峰会上作出了暂停各国的欧宪条约批准程序,并相应延长欧宪条约批准期限的决定。欧盟轮值国卢森堡首相容克在峰会上表示,欧宪条约是欧洲所能得到的最好的宪法条约,因此没有给其准备替代方案,但欧盟各国要共同执行一项“D计划”,即“对话(Dialogue)和讨论(Debate)”。容克表示,欧盟要给予所有成员国和民众至少一年的时间进行对话、讨论和反思。
欧盟首脑做出的这一决定,给了成员国更多的回旋余地,使它们选择推迟批准宪法条约成为可能,进而降低了条约逼近“死亡门槛”的可能性。因此尽管这一决定也意味着欧洲宪法的诞生无限期推迟,但毕竟把各国经过长时间殚精竭虑打造出来的欧宪条约从死亡线上暂时解救了出来,因此应该说不失为无奈中的明智选择。
个体与整体的利益矛盾
欧宪条约的批准遇到阻力,其根源在于欧洲一体化自身存在的根本问题,即各成员国在政治、经济及对外政策一体化等方面的利益与欧盟整体利益的差异与冲突。
然而,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近年来高歌猛进的欧洲一体化进程被迫陷入“对话、讨论和反思”的暂停状态?半个月来,各种各样的分析不绝于耳。有的分析认为法国、荷兰民众与其说是在对欧宪条约说“不”,不如说是在对本国政府及领导人宣泄不满;有的分析认为是欧盟扩大步伐太快,对于去年接纳了10个经济相对落后的东欧成员国,以及正与欧盟谈判入盟的以信仰伊斯兰教为主的土耳其,老成员国民众心存疑虑;也有分析认为是欧盟各国领导人和政治精英们与普通百姓在欧盟的问题上交流太少,导致普通民众对欧盟的认同不够。
不可否认,以上种种分析中提到的情况都与此次欧宪危机在法国和荷兰的爆发有所联系。但是,对欧宪条约的反对并没有局限在这两国范围之内,而是迅速扩散到了多个欧盟成员国的民众当中,甚至包括经济还相对落后的东欧新成员,如捷克、波兰等国,这就使得类似对本国领导人宣泄不满以及老成员国对新成员国心存疑虑等解释显得过于表面化,也不够全面。
因此,欲分析这种带有全欧盟性质的危机的根源,还要从欧盟自身存在的问题入手。欧盟是当今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代表,在经历了最初的法德煤钢共同体及以单纯经济合作为内容的欧洲共同体等发展阶段后,如今的欧盟以“通过建立无内部边界的空间,加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建立最终实行统一货币的经济货币联盟,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通过实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国际舞台上弘扬联盟的个性”为宗旨,已发展成一个在内政、经济及外交防务等三方面共同发展的带有超国家性质的共同体组织。然而,由于欧盟各成员国作为独立的政治实体依然存在,且其自身在经济社会发展上还存在着相当的差异,他们在通过向欧盟交出部分经济和政治主权而达到政治、经济、外交一体化的同时,其自身利益与欧盟的整体利益之间就必然产生种种冲突和矛盾。而这种“集体利益”与“个体利益”在融合中的矛盾也正是欧洲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最大困难。
欧宪条约作为为欧盟在一体化进程中内政、经济和对外政策所提供的法律基础,实际与欧洲一体化本身是密不可分的。深入分析可以发现,此次欧宪条约的批准遇到如此大的阻力,其根源也同样在于欧洲一体化自身存在的根本问题,就是各成员国在政治一体化、经济一体化及对外政策一体化等方面自身利益与欧盟整体利益的差异与冲突。
政治一体化:“民主赤字”成为一道坎
为了给自己保留权力,欧盟各成员国政府成为妨碍欧盟机构民主化乃至欧盟发展的一道障碍。
西方民主理论强调“人民是主权的来源”,而缺乏民主机制却被认为是由众多标榜“民主”的国家组成的欧盟在自身内政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无论是欧盟的机构运转,还是政策的出台及其执行过程,普通民众都难有机会参与。许多对《欧洲宪法条约》说不的法国人与荷兰人都表示了对于欧盟发展成为一个缺少民主机制的超级国家机器的恐惧。如果深入分析可以发现,造成欧盟这种“民主赤字”
现象的背后正是成员国由于对本国利益的顾虑而产生的对自身权力的贪恋。
在欧盟所有政治机构中,只有欧洲议会议员是由欧洲各国民众直接投票选举产生的,其他权力机构如欧洲部长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欧洲理事会等的人事安排都是直接或间接由各成员国政府指定或选举产生,欧盟各国普通选民没有丝毫的参与权。与以德国为例的典型议会制民主政体相比较,德国议会作为德国代议制民主的核心,通过德国全民投票选举产生,掌握着制定法律和任命政府总理、监督政府工作的核心权力。而作为目前欧盟中惟一由民众直接选举产生的欧洲议会,事实上仅相当于欧盟的一个执行监督和咨询机构,距离民主政治理论中的民选机构的核心地位还相距甚远,不论是在立法权还是对行政机构的选举、监督权方面,欧洲议会的权力目前都十分有限。
在立法方面,欧洲议会不但不能提出法律草案,甚至部分法案的生效都无需欧洲议会的批准。目前为止仅有70%左右的欧盟法律是需要由欧洲议会批准才得以生效的。即使目前的欧宪条约能够生效,也仍将有20%的欧盟法律不需欧洲议会批准便能生效,且与欧盟整体相关的共同外交和防务政策方面的法律法规,仍将继续留在欧洲议会的控制范围之外。
在重要的政治人事任免问题方面,在一般民主国家的政体中,政府的首脑需要由民主选举的议会任命或由全民投票选举产生。而与此相反,欧洲议会并没有任命欧盟委员会主席(某种程度上相当于欧盟政府首脑)的权力。不仅欧盟委员会主席的人选由各欧盟成员国政府共同商议决定,即使欧委会各委员(相当于政府中各部部长)
也是由各成员国政府经过商议后而直接决定的。作为欧盟政治机构中惟一直接由欧盟民众直接选举产生的权力机关,欧洲议会实际上对于欧盟委员会的人事任免不能产生任何直接影响。
除了缺少至关重要的人事任免权外,对于另一个一般民主制度中议会所享有的重要权力,即对财政预算的审批,欧洲议会的影响力也相对有限。虽然欧盟每年的财政预算形式上需要欧洲议会的审批,但由于约占整个财政预算总量一半的农业补贴的分配却同样是由各成员国政府共同商议决定的,并不在欧洲议会的审批范围之内。欧洲议会的“财权”因此大打折扣。
作为欧盟政治机构中惟一由各成员国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机构,欧洲议会对以上种种重要权力的缺失,在法理上造成了欧盟作为一个超国家的政治机构对于民主制度的缺失。实际上,只有各成员国政府将更多的政治决定权交给由欧洲民众直接选举产生的欧洲议会,使代表普通民众的欧洲议会议员有更大权力影响欧盟的立法和政治决策过程,才是解决这一欧盟政治结构中的“民主赤字”的惟一方法。然而为了给自己保留权力,欧盟各成员国政府显然无意明确地向民众解释欧盟“民主赤字”
产生的原因和解决办法,于是,各怀私心的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实际成为了妨碍欧盟机构民主化乃至欧盟发展的一道障碍。
经济一体化:众口难调
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一体化的进程必然导致一些国家的经济利益在短期内受到一定损失。
欧洲的一体化首先是从经济一体化开始,实现经济一体化也是欧盟的宗旨中最重要的一条。从长远看,经济一体化符合欧洲各国人民的整体利益,然而由于欧盟内部各国经济发展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异,一体化的进程必然导致一些国家的经济或政治利益在短期内受到一定的损失,进而导致各成员国间的矛盾及民众的抱怨。其中最直接的就是欧盟经济补贴的分配。
在任何一个国家,特别是区域经济状况存在很大差异的国家,当经济政策不能同时满足所有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时,国家应通过财政政策对某些地区进行转移支付,即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将富裕地区的收入无偿地转移到困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在一个主权国家里是不难做到的,而欧盟做为一个具有超国家性质的组织,其内部还包含着众多有着不同民族利益的主权国家。带有财政转移支付性质的欧盟补贴实质上是对一些净出资国短期利益的侵犯。正如前任欧洲央行行长,荷兰人德伊森贝赫在接受德国电视一台采访时所表示的,“在我的祖国荷兰,许多人投票反对欧盟宪法,是因为他们认为尽管荷兰人均对欧盟财政贡献金额最高,但从欧盟得到的回报却太少了。此外他们想利用这一机会,对欧盟宪法以及整个欧盟政策在进行一次深入的思考。”
作为欧盟经济一体化最主要体现的欧元,在此次欧宪危机爆发后又再次受到指责。
由于欧元区内各国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因此存在着不同的经济结构、不同的收入和就业水平不同、以及不同的经济结构调整所处的阶段等。当欧元区货币政策被集中到欧洲中央银行,高度集中的货币政策使各成员国对本国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回旋余地大大缩小,进而影响各成员国调节自身经济的能力。
当统一的货币政策与个别成员国的经济利益不一致时,特别是当个别成员国面临严重经济困难而又缺乏必要的货币政策进行调节时,便容易与欧洲货币联盟发生冲突。
以欧元汇率的坚挺带来的影响为例,国民生产总量占欧盟经济近一半的德国经济的低迷,很大程度上是欧洲央行力保欧元升值的结果。在欧元区,70%的国际贸易在区内进行,只有30%的国际贸易是对区外进行的。从出口模式看,欧元区小国的出口主要针对德、法、意等国,德国则是对区外出口的大国。因此,欧元升值产生的负面作用对欧元区小国的影响不大,但对像德国这样的出口大国冲击不小。然而由于以稳定物价为己任的欧洲央行在确定欧元利率时采取的原则,是以通胀率为标尺就高不就低,且几乎不考虑利率对成员国出口和经济增长的影响。德国因此被迫为欧元区货币政策作出相当重大的牺牲,这也招致了德国民众对欧元政策乃至整个欧盟的强烈不满。
不仅共同货币影响部分欧盟国家的经济发展,欧盟近些年一直致力发展的共同劳动力市场也随着东欧多个廉价劳动力国家的加入开始受到老欧盟成员国民众的埋怨。2004年欧盟吸收10个东欧新成员国入盟后,随着大批东欧相对廉价的劳动力涌入西欧以及众多的西欧企业将工厂东迁而导致的工作岗位流失,在原本就受累于经济缺乏活力及劳动力成本过高的西欧各富裕国家,在本国民众的一片怨声载道中,纷纷祭起保护主义的大旗,想方设法避免本国公民的饭碗被从东欧拥入的移民抢走,在欧盟内部推动共同劳动力市场的誓言则成为空谈。
对外政策一体化:缺乏共同利益基础
由于缺少对“欧洲共同利益”的认同,各成员国首先考虑的不是欧盟整体的外交政策怎样得到贯彻,而是怎样从欧盟多捞一点实惠。
“通过实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国际舞台上弘扬联盟的个性”是欧盟宗旨的另一项重要内容,然而由于欧盟的财政支出过多地被用于平衡各国利益,在外交、国防等促进共同利益的对外政策方面遇到的第一个困难便是财政支出相对过少。
在欧盟的财政预算分配中,所占份额最大的是对农业的补贴。根据2002年经过激烈争吵定下的农业补贴修改案,在今后直到2013年的每一年中农业补贴都要占据欧盟年度支出的40%.此外结构基金和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金还要占到欧盟财政中的近35%,其余的大约25%的财政预算才能供对外行动、对内政策以及行政开支等方面分配。因此,欧盟虽然想树立起独立的政治形象,在国际事务中扮演重要角色,然而为真正欧盟整体利益而支出的资金,例如为欧盟外交政策、科研与发展方面,投入的资金却是少得可怜。虽然欧盟众多政府外的专家呼吁紧缩农业开支以及重审结构政策,然而欧盟农业委员会印发的小册子里却给出了这样的回答:用于农业的资金“看上去很多,但却是合理的。”实际上,如此巨大的农业开支和补贴实际是欧盟各成员国从各自的利益出发相妥协的结果。由于缺少对“欧洲共同利益”的认同,欧盟各成员国首先考虑的不是欧盟整体的外交政策怎样得到贯彻,而是自己国家怎样从欧盟多捞一点实惠。
除了资金方面的限制,由于欧盟各国在很多对外政策问题上的自身利益大相径庭,欧盟在实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时也很难再达成一致。尽管欧盟目前还在努力设立共同的欧盟外长和欧盟军备局,在国际政治舞台中发挥区别于美国的自己的声音,但由于欧盟内部英国多年来一直保持着与美国的特殊关系,特别是新入盟的东欧国家为了得到美国经济援助更是惟美国马首是瞻,欧盟东扩后在共同外交和国防政策上越来越难以协调。
德国图宾根大学欧洲军事化研究中心主任瓦格纳博士在就欧宪危机对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的影响接受德国媒体采访时表示:“之所以美国国防部长能够在伊拉克等问题上一言九鼎,分裂欧洲,完全是因为欧洲国家的国家利益的分野……即便有欧洲宪法,即便有欧盟外长,英国和德国在对美分歧立场上也依然会南辕北辙。我不相信一纸宪法会改变这些基本结构的分歧。因为即便在宪政框架内,各个民族国家的不同国家利益依旧会举足轻重。同样,在设立欧盟外长问题上,如果欧洲国家利益一致,有没有外长,欧盟都可以协调行动,例如在伊朗核问题上,欧盟轻易地做到了团结一致。但这样的一致在许多领域里并不存在。在不存在共识的领域里,就算有了宪法,也会问题层出不穷。”
综上所述,此次欧宪危机的爆发,虽然可能有着政治、经济等不同方面的直接诱因,然而隐藏在所有这些直接诱因的背后,实际都是各成员国自身利益与欧盟整体利益的冲突。正如国际政治学所指出的,国家外交的根本是维护自身利益。只要欧盟各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上还存在差异,他们自身利益与欧盟的整体利益之间就必然产生种种矛盾,而他们在走向一体化的道路上也必然因维护自身利益而产生种种冲突,从而继续导致类似此次欧宪危机的各种各样的坎坷。
矛盾是可以通过妥协来化接的。在欧洲一体化过去几十年里,类似此次危机的事件也已出现过多次,而欧洲民众和政治精英们以他们的智慧、特别是互相妥协的能力,将其一一克服。法国文学巨匠维克多·雨果在一百多年前便已指出的:“总有一天,到那时……,所有的欧洲国家,无须丢掉你们各自的特点和闪光的个性,都将紧紧地融合在一个高一级的整体里;到那时,你们将构筑欧洲的友爱关系……”针对此次欧宪危机,最终欧盟各国是否会找到一个各方都能够接受的解决办法值得密切关注。
历次危机
化解之道
1954年
法国国民议会投票否决欧洲防卫共同体条约。
1957年
欧洲国家被迫将合作重点转移到经济领域,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
1965年
法国反对把决策机制从全体通过改为多数票通过,连续6个月拒绝出席欧共体会议。
1965年
其他成员国做出让步,同意授予法国事实上的否决权。
1992年
丹麦在全民公决中否决旨在把欧共体改为欧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1993年
丹麦在欧元等问题上获得让步,丹麦选民在举行的第二次公投中通过了该条约。
1996年
欧盟对暴发疯牛病的英国实施牛肉禁运。英国时任首相梅杰宣布采取“不合作政策”。
1998年
梅杰在1997年大选中落败,其继任者布莱尔采取合作态度,欧盟的牛肉禁令随之取消。
2001年
爱尔兰选民否决旨在改革欧盟机构和为欧盟扩大做准备的《尼斯条约》。
2002年
在爱尔兰的农业和商业等利益得到保证后,选民在第2次全民公决中批准了该条约。
2005年
法国、荷兰在全民公决中否决《欧洲宪法条约》。
文/本报记者张卓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