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昨天公布,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苯甲醇注射剂不良反应的监测,该局已在本月10日向全国相关药品厂商发出通知,要求在月底前修改“药
用苯甲醇”说明书,标明所有苯甲醇注射剂及溶媒,都不得用于儿童注射。    国家药监局日前发出通知指出,凡处方中含有苯甲醇的注射液,其说明书应当明确标注“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凡使用苯甲醇作为溶媒的注射剂,其说明书必须明确标注“本品使用苯甲醇作为溶媒,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苯甲醇注射液说明书中不良反应项应增加“反复肌肉注射本品可引起臀肌挛缩症”;禁忌项应增加“肌肉注射禁用于学龄前儿童”;注意事项应增加“本品不作青霉素的溶剂应用”。■新闻链接湖北311孩童注射苯甲醇成蛙脚    去年,本报曾转载《湖北鹤峰311名孩童“蛙脚”之痛》,国家药监局派专家组调查认为:症状主因就是过量苯甲醇多次臀部肌肉注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