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认真扎实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农民负担水平大幅度下降,广大群众总体上是满意的。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减负工作还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依然存在,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任重道远。
一、认真落实各项减负政策,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一是今年我市全面停征农业税,全面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这些政策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免征农业税和取消“两工”后,村级兴办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和审批程序,并不得超过上限规定,非劳动力年龄段筹资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元,筹劳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超过10个工。本人自愿可以以资代劳。
二、坚决制止各种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行为
“三乱”是目前加重农民负担的主要隐患。近几年,一些地方随意向农民伸手的事情时有发生。农业部门作为减负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把关,避免出台违背政策向农民集资收费的文件和项目。加强对减负工作的监管,对违反政策规定向农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的,要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对可能增加农民负担的,要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对村村通柏油路、村村通自来水等建设工程,实施重点监控,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违反政策向农民集资,也不得以所谓“借款”的名义搞变相集资。“三乱”问题是减负工作的政策红线,是一票否决事项。凡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要严肃查处;向农民非法收取钱物的,必须限期原渠道返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而上,继续向农民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的,一经查实,年终实施一票否决。
三、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
市县两级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不到位的问题,在不少地方存在。对村一级的转移支付,各级农业部门负有监管责任。我们将严格执行政策,加强监管,确保这部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用于村一级正常开支,防止被挤占挪用。
四、全面落实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公示制”,提高公示的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进行摊派;积极推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切实加大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责任追究力度。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
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关键是领导,核心是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和落实土地承包政策目标责任制。各区市党政“一把手”是减负和土地承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完成减负和落实土地承包政策目标责任,确保本辖区内不发生因农民负担和土地承包问题引发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二是按照《青岛市减轻农民负担和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工作一票否决考
核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对政策落实好,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于侵害农民利益性质严重的,要严肃认真查处,决不姑息袒护。三是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对减负和土地承包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研究措施,认真加以纠正。四是加强政策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各项农村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政策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素质和依法执政的水平。五是探索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着力从化解村级债务、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探索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有效途径。 青岛市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