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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人员在仓库内清查查获的非碘盐。格宁摄 | 晚报讯
消费者满意产品、中国名优食品、国际精品……记者翻开青岛春明调味品有限公司宣传册,一个个荣誉头衔十分耀眼,而当市工商局与市盐务局执法人员昨天突查该公司仓库时发现,这样一家知名企业竟然漠视国家规定,长期违规使用非碘盐。
昨天下午,记者随市工商局与市盐务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胶州市的这家公司。其产品涉及上百种调味品和酱菜,每年用盐量达数十万吨,然而当执法人员提出查看加工用盐的进货发票及存放仓库时,对方显得很不情愿。在执法人员一再坚持下,厂方只好将执法人员带到厂区一处仓库前。当大门开启后,一大堆编织袋装的加工用盐出现在了眼前,这些产自外地的加工用盐有69袋,总共三吨多。市盐务局执法人员经过检查,发现这些盐竟全是不含碘的非碘盐,根本不能用作食品加工。此时,该公司负责人说,这些盐全部是通过当地正规渠道购进的,自己从来不知道加工食品必须要用碘盐。按照该公司负责人的说法,该公司此前一直在使用非碘盐。
市工商局经检处处长宫锡朴告诉记者,我市虽处沿海,却属于碘缺乏比较严重地区。而碘缺乏除会引起俗称的“大脖子病”和“呆小症”外,还会导致出生缺陷与智力残疾,直接关系到人口素质。国家对碘缺乏的情况十分重视,1994年专门制定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办法大力推广碘盐,尤其是要求生产直接入口食品的企业必须使用加碘盐,这家企业的行为明显违反该《条例》,工商部门将依法责令其停止这一行为,将现场发现的非碘盐全部封存,并将作出进一步严肃处理。(记者
阎格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