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审计结果公告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市审计局局长马青山答记者问
今天市审计局通过青岛日报向社会公布了4个审计结果,包括电子政务一二期工程绩效评估、现代农业开发中心投资效益审计、住房公积金管理审计、市中心血站公民无偿献血采集管理审计等。这是该局首次以审计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审计结果,标志着青岛市正式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市审计局局长马青山。
记者:审计局公告了4个项目的审计结果,增强了审计的透明度,为什么要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马青山:审计结果公告是目前世界审计业通行的做法和制度,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审计结果,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对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提高审计监督效能。我国《审计法》第36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因此,公告审计结果是审计机关应尽的职责,这对坚持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各级审计机关不断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审计署从2003年发布第1号公告,至今已经公告了17个审计结果,这对我市实行审计公告制度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在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市不断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通报审计结果。去年,我们把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在《青岛日报》上作了公布。今年出台的《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为我们正式实行审计公告制度奠定了法规基础。
记者:审计局为推出这次公告做了很多工作,能否为大家介绍一下公告的具体情况。
马青山:第一次公告审计结果,需要做的工作确实很多。对公告工作,既要“积极”,又要“稳妥”。选择项目时,我们充分考虑了社会关注程度、审计质量、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内容是否涉秘以及公告后的风险等因素,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审计结果优先列入公告范围。大家已经看到了,公告的4个审计结果,涉及电子政务、农业示范项目、住房公积金和公民无偿献血等方面,都是老百姓比较关注的内容。披露的问题既有管理和执行方面的,也有决策方面的,如现代农业开发中心示范项目,由于投资经营决策盲目、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投资损失2000多万元,问题比较典型,有很深的警示意义。当然,在各方面的努力下,公告的问题绝大部分得到了较好地整改落实;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事项,已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记者: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对于审计机关自身会带来哪些影响?
马青山:我们审计系统有一句话:审计公开是一把“双刃剑”。公告审计结果,可以扩大审计的影响,促进审计工作。但这对审计机关自身是一种无形的监督,被审计单位要监督你,社会公众也在评论你,无形中对审计机关作风和审计工作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把今年确定为“管理质量年”,借先进性教育之机,大力强化机关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审计质量管理,也是适应审计公开形势发展的需要。在此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和审计人员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记者:既然审计结果公告是大势所趋,请问今后在这方面有何打算?
马青山:审计结果公告是大势所趋,但也是个渐进的过程。我们将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逐步扩大审计公告范围,力争到2007年,除涉及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审计项目外,审计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