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加强社会各界对地税工作人员的监督,市地税局重新修订对地税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以外活动进行社会监督的规定,并向社会发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重新修订后的规定进一
步扩大了重点监督的范围,将重点监督扩大到政治、经济、组织人事、廉洁自律、公民权利、社会道德等方面的15项内容。社会监督的渠道进一步多样化,既可通过市地税局纪检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0532-83888865)和举报网络邮箱(qddsjw@sohu.com)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全市地税系统各单位设立的举报箱进行举报,也可以将举报信寄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纪委、监察室(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8号,邮编为266071)。 对接到的举报,市地税局纪检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对举报单位和个人以及举报内容保密。对信访举报内容,市地税局将认真组织调查,如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将根据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对信访举报经查属实的,根据举报人贡献大小和干部违法违纪情节及后果,对举报人进行物质奖励。(林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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