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娄小龙同志请于登报之日起3日内,到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营业一部上班。逾期不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营业一部2005年6月15日
娄小龙同志请于登报之日起3日内,到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营业一部上班。逾期不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营业一部2005年6月15日
页面功能 【大 中 小字】【 】【打印】【关闭】
更多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