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用偷来的手机与网友“煲电话粥”50分钟,近日,郁某被市南去人民法院判处罚金2000元。 2005年4月6日晚11时,在“蓝石海景”工地工作的郁某潜进工友付某的宿舍,趁付某熟睡,盗走付某枕边的手机,溜出宿舍给在外地的网友拨了电话,痛痛快快 聊了50分钟。郁某打完电话便藏起手机,并将手机卡丢弃。从电信单据里,付某查出了最后一个电话的详情,看事情掩盖不了,郁某乖乖赔偿了付某的手机钱和80元话费。因郁某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做出交纳罚金的判决。(赵黎)
2005年4月6日晚11时,在“蓝石海景”工地工作的郁某潜进工友付某的宿舍,趁付某熟睡,盗走付某枕边的手机,溜出宿舍给在外地的网友拨了电话,痛痛快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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