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计算,居民每月每户将增支2.8元
听证会代表对生活用水供应、污水处理现状提出意见
尽管反对的声音有些微弱,但仍不时引起阵阵赞许的掌声——在今天举行的济南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上,40名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听证代表围绕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提出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
整申请方案,就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公开而不失热烈的论证。
听证会上,申请单位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济南市水利局综合各方面因素提出,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2.60元调整为2.95元,上调幅度13.4%。其中,基本水价由每立方米1.93元下调为1.79元,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25元调整为0.40元,污水处理费由每立方米0.36元调整为0.70元,公用事业附加费仍执行现行标准0.06元不变。
此次听证会面向社会征集的40名听证代表包括消费者代表8名,经营者代表3名,专家学者代表3名,人大代表10名,政协委员10名,政府部门代表5名,军队代表1名。另有12名市民被推选为旁听代表。今天除1名代表提供书面发言外,其余39名代表各抒己见。绝大多数代表对这次水价调整表示理解和赞成,却对目前生活用水供应和污水处理现状表示了相当多的意见,意见主要集中在自来水水质不能令人满意,“一户一表”改造收费过高、进展缓慢,供水和污水处理企业市场化改革有待加快,水处理成本及水费收缴和使用情况不透明。也有部分代表明确提出反对。听证代表还提醒政府部门关注水价上涨对低保家庭等弱势群体带来的影响,并适时出台相应救助措施。
据了解,申请单位提出要对水价进行调整的理由主要是,近几年济南市先后投资20多亿元修建两座引黄水库和水厂,每年银行利息就达1个多亿;另外还投资10.45亿元建设了两个水质净化厂和配套污水管网,由于先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偏低,两个厂只能限量运行,目前尚有5.3亿元贷款未偿还。由于济南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偏低,影响了污水处理行业的市场化,在近几年的招商引资过程中,均因征费标准过低,不能实现合资、合作,无法推向市场。
据物价部门计算,水价调整后按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8立方米计算,每户每月将增加支出2.80元,水价调整将影响消费价格指数上升0.12%,对市场总体物价水平不会造成大的影响。此外工业用水等其他用水价格的调整方案也在起草中,据透露调整幅度可能大于居民生活用水。
济南市物价局表示将认真研究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济南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的具体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完)(记者 晁明春)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