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本想去约旦打工赚钱,不想中介公司发给自己的是旅游签证而非工作签证,打工仔客串了一回游客,一回国便起诉了中介公司,在市南区人民法院调解下,打工仔获得4万多元赔偿。 2002年,想“打洋工”的郝某到香港中路一家公司办手续,办公室门口挂着
“出国二部”牌子的李经理接待了他,收取34000元钱和455元美金后,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更改出国时间。两个月后,郝某终于拿到签证踏上约旦的土地,可一下飞机就被告知这张证是旅游签证,根本不是自己想要的工作签证。本想去工作的郝某当了回游客,回国后他就把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款。(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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