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徐凤利、施建卓、姜瑜、李正林、付强、韩洪堂、葛伟波、张兵、夏修波、李强、林宏伟、陈银凤: 你们因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度,公司已决定解除与你们的劳动合同,请你们于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青岛琅琊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05年6月10日
徐凤利、施建卓、姜瑜、李正林、付强、韩洪堂、葛伟波、张兵、夏修波、李强、林宏伟、陈银凤:
你们因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度,公司已决定解除与你们的劳动合同,请你们于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青岛琅琊台集团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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