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革的历史性时期,同时也是诸多矛盾纠纷的凸显期。
我市在建设平安青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扎实铺开了富有成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许多措施在全省乃至全国
属创新之举。全市各级综治组织大力实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规范化建设,狠抓事前预防和事后追究环节,进一步完善组织网络、联动排调和责任追究机制,整合各方面力量,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各类调解组织9480个,调解员33117名,信息员78000余名。去年以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7万余起,处结率为98.8%,有效防止发生“民转刑”案件400余起,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180余起。
延伸排查调处网络
我市按照“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要求,畅通信息渠道,规范职责任务,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
在横向延伸上,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由市综治委组织协调和部署落实,在市综治办设指导处、专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横向上形成了由市委各工委、政法各部门、各区(市)和综治、司法、信访、督查等部门组成的多方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
在纵向延伸上,我市加强了区(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镇(街道)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以及村(居)调委会建设,建立起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今年以来,我市还出台了《关于建立“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的意见》,着力建立健全了镇(街道)综治、司法、信访、调解“四位一体”联合接访、联合排查、联合调处工作机制,有效整合了社会资源,形成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合力。
在向新领域延伸上,市综治委日前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将非公有制企业的调解组织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调解组织6500余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000余起。同时,通过成立涉外民事调委会,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向涉外领域延伸。另外,通过建立暂住人口、建筑工地、餐饮服务等行业性调委会和新兴工业园区等区域性调委会,实现了向行业和区域延伸;还先后成立海上旅游调委会、教体系统调委会、城区调委会和商贸调委会等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225家,有效扩大了人民调解的覆盖面和对矛盾纠纷的控制力。
规范排查调处方法
我市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起矛盾纠纷督查通知、矛盾纠纷分流、跟踪管理、调处反馈、挂牌督办、分析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主要包括:
预警、预测、预案有机统一。我市着眼超前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建立健全科学决策的预测机制、反应灵敏的预警机制、妥善处置的预案机制。
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我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有机结合,调解专职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共同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协调发展的排查调处新机制。如相继推广了胶南市法院审判调解、城阳区“派出所、司法所、法庭配套联动”等做法。
诉讼内调解和诉讼外调解相互衔接。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明确要求全市法院进一步完善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培训制度,与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联手建立起人民调解与民事纠纷的诉前衔接制度,积极引导民事纠纷在诉前向人民调解分流,实现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的有机衔接。
经常性排查与专项整治相互补充。我市在加强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同时,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如去年以来重点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矛盾纠纷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各有关企业的调解中心就为2000多名打工者追回工资129万多元。今年4月份以来,我市开展了一次大范围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先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300余起,制止和平息群体事件32件,避免“民转刑”22件。如黄岛区薛家岛某住宅小区在建筑施工中,由于爆破扰民并致使附近居民房屋出现一定损害,附近86户居民与建筑单位发生矛盾纠纷,居民聚集、阻挠施工,使工地停工达两周多时间。街道调解中心经深入调查了解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终使开发商转变了不赔偿的态度,也使居民群众收回了不合理的要求,促使双方依法且合情合理地达成赔偿协议,从而化解了这一群体性纠纷。
严究排查调处责任
落实责任机制。我市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突出抓好“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每年与各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的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中,都明确规定了对各区、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任务和目标要求,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领导责任制重要内容;我市还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若干制度的通知》,层层量化目标、落实责任。
落实考核机制。我市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市委绩效考核体系有关创建平安青岛的重要组成部分,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平安青岛建设检查考核的重要标准和内容,制定严格的考核指标体系。去年以来,市综治委先后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7次,有100个单位和100名个人受到了表彰奖励。
落实查究机制。市综治委等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实施领导责任查究的意见》中,将由于矛盾纠纷激化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列入了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的范围。去年以来,我市共对310个单位进行了责任查究,有104人被取消评先受奖资格,有275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日前,市综治委又制定下发了《关于发生民间纠纷激化案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查究办法》,通过明确查究范围、严格查究程序、落实查究责任,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民间纠纷激化酿成的刑事案件的发生。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