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的规定,诉讼费用分为两种: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财产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 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争议财产的价值和金额,实行依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其具体收费标准是: 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千元至5万元
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 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财产总额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收1%。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30元至5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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