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市医保诊疗项目报销开始执行新标准,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负担总水平降低。记者近日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从今年6月起,我市开始执行与全国标准相统一的诊疗新项目,参保职工诊疗项目最高自付医疗费比例,将由原来的50%降为30%。
据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专家介绍,我市以前使用的诊疗项目共4000多项
,诊疗项目名称、标准,与规定的诊疗项目存在一定差异。为使我市医保使用的诊疗项目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更为科学合理,市劳动保障局专门组织专家对新诊疗项目进行了反复分析研究,并结合我市参保职工特点,将此次全国统一标准启用的5000多项诊疗新项目中的89%的项目,纳入我市医保统筹范围,总数约4500项,其中需要自付费用的项目比例占7%,最高费用限额的项目仅占1%,总共仅有11%的项目定为范围外项目。
这位专家介绍说,参保职工需要了解的是,新的诊疗项目还具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将临床诊治必用,且疗效确切的项目,即便价格稍高,原则上全部纳入统筹。二是对临床选用,价格与同类项目相差不多,临床使用规范的项目,原则上纳入统筹,给临床医生充分的选择权。三是对检查阳性率低,且价格较贵、易滥用的大型仪器检查项目,原则上设定自负比例,约束诊疗行为,防止基金浪费。四是对价格昂贵的特殊医用材料,在比价的基础上,原则上以进口材料最低价制定最高费用限额,防止盲目使用高价耗料。五是对易引起异议的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予以明确,减少纠纷和矛盾,对新开展的、且疗效不确切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报销范围。
另悉,凡在5月31日以前就诊的医保病人,仍按照老诊疗项目报销费用。(本报记者 刘芳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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