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作为我市最大的一块“绿肺”,浮山的绿化建设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日,为了做好浮山绿化、管护工作,加快浮山生态山林的建设步伐,市政府发出通知,对浮山绿化管护进行了具体分工,将石坑恢复、封山围挡建设、坟头处理、退耕补偿、临时房及农贸市场的清理、绿化建设后的管护经费测
算等职责明确分工给相关区和市直部门,并确定了第一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期限。 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崂山、市北两区政府将分别按照已有规划,做好山东头村水库周围6处石坑和埠西西山的5处石坑恢复的协调。对银川路建设时遗留的有关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对已拆临时房屋和其他建筑的石坑,加快回填恢复;对仍未拆除临时建筑的石坑,要尽快拆除,有序恢复。同时避免形成新的渣土填埋场。两区政府还要尽快实施退耕补偿工作,对退耕范围要尽快进行核查确认,做好协调,制订方案组织实施,为开展植树绿化创造条件。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城市园林局)负责确定浮山“绿线”坐标,为封山围挡提供依据。向浮山绿化建设部门提供浮山周边有关道路规划“红线”图,以便根据规划尽快调整并实施浮山围挡。市公安局和市南、市北、崂山三区政府要加大对浮山周边闲杂人员清查力度,集中打击偷盗浮山围挡设施等行为。对浮山绿界内的坟头和新增加的坟头,市民政局和市南、市北、崂山三区政府要限期平除迁移。市南、市北两区政府负责各自辖区内临时房屋拆除和农贸市场的清理。崂山区政府要尽快拆除青大一路17号、大埠东L27坑等处尚未拆除的房屋和设施。 此外,市政府还将浮山地质灾害防治、解决浮山土地权属、有土地证(房产证)和历史遗留房屋的处置、浮山绿化建设后管护经费的测算等任务分派给具体的职能部门。(本报记者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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