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冲 通讯员 郑言 实习生 梅莹 翟晶)禁摩令在我市已实施3年,买辆新摩托车在车管所里肯定上不了牌照,可“地下车管所”却天天在为人办牌。
昨日,记者在欧亚达、万国等大型摩托车市场暗访时发现,新车销售依然火爆。
据有关部门统计,禁摩令后,我市每年新增万余辆摩托车上路。
这些车基本是通过摩托车销售人员非法办理的证照手续,大多是经营户套用旧摩托车证照所得,旧摩托车证照主要来源于经营户收购的旧摩托车,也有些是经营户非法获取正规证照信息后套制的。
交管部门介绍,“禁摩令”实施后上路的“克隆”车辆,无真实号牌,无车辆保险,一旦伤及他人或自己,后果都不堪设想。
据统计,2002年禁摩以来,每年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数量仍居高不下,占全市交通事故总量的30%左右,加大力度查处“克隆”证照,已刻不容缓。
摩托车卖场“代办牌证”与大量回收二手摩托车,这两件事情看似无关,其实是“关系很深”。是时候揪出背后的“地下车管所”了。
暗访:摩托车牌花钱随便买
一走进欧亚达、万国摩托车市场,耳边满是摩托车发动机的轰鸣声,“禁摩令”颁布3年后的今天,这里的生意似乎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市场内摆放着各种型号的摩托车,排量上至250CC以上的公路赛,下至50CC助动车,应有尽有;看车的、试车的、卖车的,人流穿梭,络绎不绝。
没有人能想到,这红火的生意背后,实际隐藏着一个“地下车管所”。
细心的人发现,现在的摩托车市场,并未因我市禁止摩托车上牌已达3年而失去新车踪影,相反,原以为禁摩令后应成为市场主打的二手摩托车,仍旧屈居次席。
商家门前或桌子上摆放的标牌解释了这种奇怪现象:“代办摩托车牌证”,既然能够办到牌证,新车当然比二手车抢手。
昨日,一个男青年与一家商铺谈好2000多元购买一辆崭新的美田二轮踏板摩托车,面对记者询问,他回答说:“有牌子,当然买新车,哪个想要旧车?商家替我代办,多交几百元手续费,还是划算的。”
在一家南方摩托车销售商铺门前,老板见记者有意光顾,直接鼓动说:“买我的摩托车什么牌都可以给你上,轻便车牌700元,市内牌1400元,军牌2000元,包年审。”
记者问道:“现在不是不准上牌了吗?”老板回答说:“这你不用操心,有专人做这个事,既然保证你能年审,还有什么可担心的?”记者随口问他是否有警牌,老板称:“警牌只能警车上用,你办了也没用。”
随后,记者来到另一家商铺前,看见一男子正在给两辆摩托车上一模一样的牌照,随即问:“这样克隆,出门不怕被交警逮?”该男子说:“两辆车型号一样,颜色一样,发动机号、车架号都一样,就是查到了,两个都是真的,两个也都是假的,交警怎么分辨呢?”
接着,他神秘地告诉记者:“如果你想在这里买车上牌,我们可以给你做得天衣无缝,发动机号都给你打磨得和刚出厂的一样,全部的证件都做得和交通大队里的档案一样,保证你没问题。”
此时,旁边一卖“风火轮”踏板车的老板过来说:“买我这款车最保险,我保证你一车一号!”为了市场竞争,他竟攻击起同行的套牌生意来。
危害:交通事故摩托车占三成
2002年4月,武汉市公安交管局暂停对江岸区等八城区新增摩托车登记上牌,停牌范围包括轻便车、轻便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同时禁止八城区以外号牌的摩托车进入城区道路内行驶。
可是,禁令已经实行3年多了,在这些摩托车市场里,新车的销售量并不低。仅欧亚达、万国两家大型摩托车销售市场内,日均售出新车三四十辆。
据业内人士保守估计,禁摩令实施之后的3年内,每年我市约增加摩托车万余辆,而这些车没有一辆是有正规照证手续的。
其实,经营者就是“克隆”旧摩托车号牌,伪造号牌和行车证。据交管部门统计,2002年禁摩令实行时,我市具备正规照证手续的轻便摩托车4.6万余辆,而这些轻便车号牌,正是这些销售者们最喜欢套用的牌照。
因为在“禁摩令”实施前,我市排量在50毫升以下的轻便摩托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不用强制购买车辆保险,也不需交纳机动车的相关费用,在城区道路上受到的交通管制较少,活动空间更大,很受顾客欢迎,于是成为商家首选。商家同时称,由于《轻便两轮机动车行驶证》上没有车辆照片,伪造成本低廉,涂改新车上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后,交警拦查也不易辨出真伪。
细心的人会发现,在市场里与销售一样红火的就是回收生意,商家大量回收二手轻便车和摩托车,就是为克隆摩托车打基础。
同时,由于车辆合格证、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厂家铭牌等,商家可以销售的名义找厂家定制,这样就使得“克隆车牌”的技术含量越降越低。
探秘:“地下车管所”主业是套牌
2002年,市公安交管局在解释禁摩原因时称,摩托车因其稳定性差,必须保留横向晃动空间,在行驶中的占道与一辆小轿车基本相同,摩托车数量的增加会给城市道路交通带来较大压力;摩托车手在车流中行驶的随意性大,扰乱正常的行车秩序,易引发交通事故;摩托车在与汽车等发生冲撞时,由于不具备保护措施,容易造成很大人身伤害。
“禁摩令”规定,摩托车报废后,其牌照也随之作废。随着摩托车自然报废,我市的摩托车总量将逐步减少,直到最终消失。然而,“克隆”车辆的不断上路,则严重影响了减少摩托车的进程。
据介绍,这些“克隆”车辆,无真实牌号,无车辆保险,发生事故后容易逃逸,追“逃”困难,赔付能力低,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据交管部门统计,2002年禁摩以来,每年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数量一直居高不下,占全市交通事故总量的30%左右,这与大量“克隆”车上路有很大关联。
今年3月29日晚10时许,市民黄某驾一辆车牌号为鄂A16100的125型摩托车,经三阳路高架桥行至永清街,由于速度过快,在避让路前方砖块时,一时失控,将路边女行人高某撞倒,黄某在惯性作用下撞到路边建筑物上。
经诊断,司机黄某右肩胛骨骨折,高左髋骨粉碎性骨折。
警方认定黄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调查,黄所挂的是克隆车牌。黄上有老母,下有读书的儿子,加之无车辆保险,无力支付任何赔偿费用,其家人多方筹借4000元钱,为伤者高某治伤,自己则因无钱自行在家疗养。
最令他忧心的是,伤者还需两次手术,费用几万元,完全一点眉目都没有。
黄某称,他为方便上门修理热水器,想到欧亚达摩托车市场买辆二手摩托车。可一问新车比二手车便宜,还能包上牌照,不用买保险,便买了下来。
忠告:车主卖摩托其实风险大
一些摩托车主为了一点小利,将自己的旧车卖给商家,对车主来说,卖车带来的风险远大于其收益。
今年4月20日,一辆摩托车将花桥一村居民王女士撞倒后逃逸。
王记下车号后报警,警方找到车号持有人江某,江辩称他早在一年前就将车卖给欧亚达一收购点了,连车带牌证获利2500元。
由于收车老板早就不知所踪,江某作为车辆所属人,不得不垫付全部医疗费用。
出路:提高不法商家的风险成本
在全国范围内,广州等大城市都相继推出了禁摩令,此令对扼制飞车抢夺犯罪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净化交通环境都起到极大推动作用。
市公安交管局有关人士指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依照相应法律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伪造、变造车辆号牌和行驶证的,交警可收缴牌证,扣留车辆,处以2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未按规定购买强制保险的,可处最低保额两倍罚款。因此,“克隆”车辆将被处以重罚。
据悉,现在不少购买“克隆”摩托车的人,竟连驾照都没有。交管部门称,这样的人一经查获,将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业内人士认为,要抑制“克隆”摩托车越演越烈之势,关键要提高不法商家的风险成本,工商、公安、交管齐抓共管,让“克隆”车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