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6月11日电(记者杨晓红 孙丽萍
季明)根据11日凌晨签署的中欧纺织品贸易问题备忘录,欧盟承诺对源自中国的十类纺织品终止调查,中欧双方还就到2007年底这十类纺织品的对欧出口达成一致。
根据《备忘录》,中欧双方一致同意,对今后纺织品贸易中出现的问题,将通过磋商予以解决。
经
过长达10个小时的艰苦磋商,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专程来访的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11日凌晨在上海就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问题签署了这个备忘录。
商务部有关官员介绍说,根据《备忘录》,欧盟承诺对源自中国的棉布、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床单、女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等十类纺织品终止调查。
中欧双方同意,从2005年6月11日到2007年底,对上述十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照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
欧盟承诺在2005年—2007年间,对于上述十类产品之外的2005年实现一体化的中国纺织品克制使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报告书“242段”条款;2008年,对所有2005年实现一体化的中国纺织品克制使用“242段”条款。
今年4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基于“242段”条款制定的《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行动指南》,规定了欧盟对来自的中国纺织品进行设限的条件和程序。随后,欧盟先后对10余种中国纺织品启动了设限调查,并于5月27日决定对来自中国的亚麻纱和T恤衫提出正式磋商请求。按照有关程序,中欧双方应在15天期限内,即6月11日以前,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否则,欧方将采取设限措施。
在6月10日的磋商过程中,双方认为,纺织品贸易是中欧双边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从中欧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和双边经贸合作的大局出发,一致同意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推动纺织品贸易平稳、健康发展,妥善解决当前双边纺织品贸易中存在的问题,避免任何单方面行动和贸易摩擦。
此间专家认为,中方以妥善解决问题的诚意,与欧方进行了积极磋商,最终达成的结果有利于为中国和欧盟相关企业创造积极、稳定、可预见的贸易环境,将促进中国纺织品对欧出口有序增长。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