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因工地欠钱不还,市民蔡某委托律师把工地告上法庭,经调解,工地偿还了2万元钱。可蔡某没想到,其中的2000多元又被律师孙某截留。刚刚还在“同一战线”上的伙伴成了对手,蔡某再次将代理律师告上法庭。昨天,李沧法院一审判决律师孙某应返还案款。 去年8月,因工地
欠钱不还,蔡某找到律师孙某为自己打官司。被告单位返还欠款其2万元,案件圆满结束。孙某以代理律师身份扣下了2000元,并称自己替孙某打官司,签订合同那天蔡某就应该支付1500元代理费,但直到案件终结都没见着钱,同时案件诉讼费也是自己垫付的,加上利息,大概2000元,正好是扣留的部分。 法院认为,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孙某从崂山法院领取工地支付给蔡某的2万元劳务费后应该立即把案款转交给蔡某。至于代理费,如果当事人拖欠不交则可以另案起诉。(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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