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时摩托车起火烧毁,车主认为摩托车起火原因是由于修理工操作不当所致,便找修理部要求赔偿损失。修理部则认为起火原因是本身摩托车就有质量问题,拒不承担赔偿责任。 昨日,平度市消费者协会受理后,认为修理部存在操作不当应当负主要责任,根据摩托车的使用折旧和后
期车辆挂牌的费用等,经几次调解,车主张女士获赔2500元。 5月31日,平度市民张女士将摩托车推至位于市内郑州路上的一家摩托车修理部维修。当修理工阎某发动摩托车检查火花塞时,发动机突然起火。经半个多小时扑救,才将着火的摩托车扑灭。但摩托车已被烧得完全报废。牟成梓孙建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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