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山东省建设厅召开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会议,对未来三年的城乡环境整治活动列出了“时间表”。按计划,2007年前,我省修编完成新一轮小城镇规划和村庄规划,棚户区的改造基本完成。
据悉,未来三年城乡环境整治活动范围逐步从城市延伸到村镇。省里选择10个镇和100个村进行试点,启动城镇环境整治
“十百示范工程”。2005年,首先在国家重点镇和中心镇,城市近郊村镇,高速公路、铁路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村镇展开。有条件的市、县(市)全面推开。
加快修编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争取2005年所有市县全部编制完毕,40%的市县完成审批,确保3年内全部完成审批。全面开展新一轮村镇规划修编,争取3年内修编完成新一轮小城镇规划和村庄规划。
全面启动旧住宅小区、背街小巷、危旧房、棚户区和城中村整治改造。力争到2007年,城中村改造、旧住宅小区整治、危旧房改造分别完成50%、60%、70%,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困难基本解决。(完)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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