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在青打工的18岁少年周某的女友与其提出分手后,“放不下这段感情”的周某竟然租了辆车,从青岛辗转赶到杭州,将正在杭州一家网吧内上网的前女友胡某及现任男友桑某强行带回青岛。前天,李沧法院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和强奸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8年。 去年11月
10日,周某租车赶到杭州,将在网吧内上网的前女友胡某和现任男朋友桑某强行带回青岛的一家洗浴中心。周某向“情敌”桑某索要5000元“赔偿金”,桑某只得让家人把钱汇到青岛。拿到钱后,周某将“情敌”“护送”上离青的火车。 以为可以“重修旧好”的周某返回洗浴中心后,强行与胡某发生关系。就在此时,被送上火车的桑某在中途下车并向青岛警方报案,周某随后被抓获。(记者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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