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昨天,曾为辽足在北京比赛时提供主场的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将重组后的辽足告到了北京朝阳区法院,索还场地租金和违约金共257万元。得知此事后,辽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无奈地告诉记者,现在辽足共沾上了8起债务官司,已到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地步。 奥体
中心起诉的依据是双方于2002年签订的《体育场租用合同书》。合同约定,辽足租用奥体的体育场地作主场,租期3年,每场租金为2002年8万、2003年9万、2004年10万。随后,奥体中心为使场地条件达到足协规定的比赛标准,投入350万元增建灯光设备并花费60万元维护草坪。然而由于诸多原因,辽足于2003年5月撤离。此后奥体中心多次与之协商违约金事宜,辽足承诺一定会支付所欠费用,但始终没兑现。(膺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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