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为筹集上网的钱去抢劫、满脑子是游戏里的暴力场景,话不投机就掏刀行凶,近日,市北区检察院分析涉网犯罪的数据表明,“涉网”犯罪案件中,16岁到25岁的青少年占案犯总数的80%。
2003年以来,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共办理因网络引发的犯罪案件25起,涉案罪犯大多刚
走上社会,有的甚至还是在校学生,精力旺盛,具有强烈的好奇心、表现欲和“冒险”心理;喜欢模仿,争强好胜,做事往往不计后果。而过度渲染暴力的网络游戏、露骨有余的网络色情和充满血腥的网络暴力,更是让似懂非懂而又缺乏防范意识的青少年有了“尝试”的念头。
另外,“涉网”犯罪还有犯罪类型多样化,犯罪手段智能化,暴力犯罪突出化的特点。检查官表示,除净化网络环境,加强学生的家庭教育也是很重要的方面。(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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