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6月6日至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发表讲话,他强调,农村税费改革将进入新的阶段,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积极稳妥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试点。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这
场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统一思想,把握形势,认清肩负的历史使命,组织领导好这场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了会议。
温家宝指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要围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这条主线,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改革: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这是巩固税费改革成果的关键。要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简机构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巩固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在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稳定增长方面,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的财政要更多地承担起责任。要加快改革农村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严格教师资格制度,精简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
(三)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一是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提高县乡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中央对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奖补办法。三是改革县乡财政的管理方式,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乡用县管”的改革试点。四是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比重。在取消农业税后,必须确保财政困难县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和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
(四)协调推进农村其他方面的改革。尽快建立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的有效机制,探索逐步化解旧债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引导农民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深化国有农场的农业税费改革和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