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男孩在5个月间,将一女孩数次轮奸,并致其两次怀孕。男孩中最大的23岁;最小的只有17岁,还是个中学生。据悉,此案已经在丰台法院一审落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11人有期徒刑14年到1年半。宣判后,一个孩子竟指着法官威胁道,“我出来后一定找你算账!”
据了解,此案是丰台法院近年来受理的被告人数最多、情节最为恶劣的强奸案。目前此案6名被告人已经上诉到二审法院。
手段恶劣
女孩先遭打骂威胁
今年21岁的刘克在2002年认识了比自己小两岁的晓霞,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两人的感情渐渐出现了裂痕,刘克对晓霞常常是出口就骂伸手就打。最终,两人分手了。
2003年4月的一天晚上,晓霞在路上遇到了刘克和他的几个朋友。刘克便和几个哥们儿说晓霞跟他好过,对他言听计从。于是,几个人便叫住晓霞,要其跟他们出去“玩玩”。了解刘克脾气的晓霞婉言拒绝,不想刘克的几个朋友冲上去抓住她的头发,连踢带骂把其推搡到了李平的家里。一进门,刘克上前就给了晓霞一个嘴巴,连打带骂威胁了一番,随后,李平和其他两人将晓霞强奸,刘克的一个朋友还将晓霞带回其家中将其强奸。
一人施暴数人围观
两个月后的一个晚上,晓霞接到了刘克朋友的电话,让其去小花园找他们。迫于对刘克的恐惧,晓霞还是过去了。晚上9点多,刘克和他五个朋友将晓霞带到了王某的家中,当时恰逢王某的七八个同学正在其家里玩。晓霞被带进里屋,在刘克再度威胁下,晓霞被三个人先后强奸,而在这些人施暴时,王某的几个同学就在一边旁观。
此后,晓霞又两次被刘克或其朋友强奸,每次施暴时一旁都有人旁观,这11个人中有中专毕业的闲散人员,还有正在就读的中学生。据了解,晓霞曾两次怀孕,每次都由刘克陪同去堕胎。“她说请我吃饭,而且这孩子也不知道是谁的,我就陪她去了。”刘克在法庭上满不在乎地说。
数量上升
性犯罪案半年8件
此案中,部分被告人“犯事”时还未成年。据了解,二中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去年受理一审、二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起,而今年还不到半年这个数字就已经达到了60件。其中性犯罪案件为8件,比往年有所上升。
丰台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翟丽萍告诉记者,近年来未成年人中的性犯罪呈上升趋势,丰台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由几年前的五六件上升到每年十余件。性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也由5%上升到10%。翟庭长认为,案件上升和这些孩子经常看黄色光盘和上不良网站是密不可分的。
北京重光律师事务所的秦伟律师认为,根据一份专家调研报告显示,少管所少年犯在“犯事”前有66%的人经常出入电子游艺厅,而八成以上的不良少年居所附近都有游艺厅、歌舞厅等场所。报告还显示,80%以上的少年犯在“犯事”前都接触过含有暴力和色情内容的书刊和音像制品。秦伟律师认为,很多青少年就是由于对性的无知和好奇才开始越轨犯罪的。
律师分析
性教育不该遮遮掩掩
秦伟律师指出,从司法实践来看,青少年实施性犯罪的原因非常复杂,包括其生理、心理、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各种综合因素,其中,没有受到系统、正规的青春期性教育是根本原因。青少年由于生理的变化引起了性意识的萌发,若青少年没能及时有效地接受有关性知识和性道德教育,就会导致他们对自己身体的变化慌乱而不知所措。
很多案件表明,青少年犯罪以团伙犯罪居多,这是由这个年龄段的特点决定的,青少年热情好动,喜欢交友,同时比起个人在社会上的单薄力量,结伙更易获得强大的生存依靠。这种团伙使个人的不良行为极易蔓延成团伙的通病,“从众”的心理趋势被强化,“好人也被拉下水”就是指这种情况。未成年人从众心理就是基于青少年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版撰文/记者
孙慧丽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