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的夜色中,一辆福田汽车朝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的方向疾速驶去。车在距离大余县城10多里路的野外停了下来,车上的7名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被陆续赶下车后,汽车调头扬长而去。 2005年1月21日,赣州市崇义县有关部门为整治市容环境,于当天对县城的沿街流浪乞讨人员
和精神病患者实施收容遣送。可是这些人并没有被送往救助站,而是被扔到了邻县的荒郊野外,其中有5人失踪,至今下落不明。 近日,记者在采访失踪人员家属时得知,他们准备将有关部门告上法庭。
无辜被抓至今失踪
从2005年1月21日起,崇义县横水镇的吴隆生就再也没能见到患有精神病的母亲了。
1月21日下午3时左右,吴隆生的母亲郭冬香出门逛街一去不回。第二天,有人告诉他,看见21日下午5时左右,他母亲坐在县水电公司大门口边上休息时,被民政局和公安局的人拉上一辆汽车带走了。
崇义县的退休教师陈清明的儿子陈志文今年38岁,患间歇性精神分裂症。1月21日,陈志文被民政局丢到野外后就再也没有了音讯。据抓人用的那辆福田车车主李昌伟称,车上一共有7人,5男2女,当天晚上6时左右被送至大余县浮江路边。
精神病人生还渺茫
知道事实的真相之后,失踪人员家属到处寻找。但是几个月过去了,音讯全无。家属告诉记者,他们生还的可能性已经很小。那些天是当地最冷的时期,而且一直下着大雨,对于这些患有精神病的人来说,在野外不被冻死也会被饿死。
7人中有两人在几天后神奇地回到崇义县城。记者见到了一位叫“阿廖”的乞讨人员。阿廖说:“车走了好长一段时间后停了一下,穿制服的人给我们每个人发了一小筒半斤左右的圆饼干。过了一会儿车停了,他们就赶我们下车。下车的地方比较偏僻,四周是山。后来得知是到了大余县境内,我走了3天才回到县城。”
民政局承认行政过错
记者采访了崇义县民政局的有关负责人,得知将流浪乞讨
人员和精神病患者遣送到野外的确是政府行为。
2005年年初,该县在进行“三清三改”的整治工作,民政局牵头,公安局协助。民政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现在事情已经解决了,他们已经跟一户人家签订了协议,给了1万元的赔偿金。
人命最初只值3000元
在几个月寻找都没有结果的情况下,郭冬香的儿子吴隆生向民政局提出赔偿要求。在3次协商后,赔偿金从最初民政局开出的3000元提高到5000元、8000元及最后签订协议的1万元。
记者在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上看到,甲方崇义县民政局同意一次性赔偿精神病患者郭冬香死亡赔偿金等一切费用1万元。但同时规定,乙方领取赔偿金后,不得再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提出有关索赔事宜,更不得就此事上访、诉讼或无理取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