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发布公告,公布了2004年安全程度评估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国有煤矿D类61个矿井名单。 这份公告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自公告之日起,要立即责令辖区内被评估为D类的国有煤矿停产整顿,整顿合格并组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此次被公告停产整顿的61家国有煤矿分布于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北京市1家,山西省2家,内蒙古自治区1家,辽宁省2家,江苏省1家,江西省3家,河南省4家,湖南省12家,四川省1家,云南省23家,陕西省2家,甘肃省7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家。 此前,国家煤监局已在4月份公布了2004年被评估为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D类第一批1108个小型煤矿名单,责令煤矿停产整顿,对矿长提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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