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本报昨日报道的《车主,养车费缴了吗》消息,引起众多私家车主的关注。许多没有弄明白应缴什么费用的车主纷纷拨打本报热线,咨询该如何补缴这些费税。本报记者就此对市交通委下属各收费部门及市税务部门进行了采访。
据介绍,养路费应缴给市公路管理部门。如果车
辆挂牌区域为市南、市北和四方三区,欠费车主和新购车的车主们应到位于敦化路26号的市汽车养路费征收处去补缴,咨询电话83081393;如车辆挂牌区域为李沧区和崂山区,则应到位于书院路196号的市区公路管理处征收科补缴,电话87652884。其他市、区的车主应到当地公路管理部门补缴。道口费由市公路管理部门代收,可在交养路费时顺便补缴。
客货运附加费(即客货运基金)和管理费则应缴给市运输管理部门。车主们可到车辆所在市、区的运管部门补缴。
车船使用税由市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经过采访市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记者了解到,每辆车在使用后都应每年上缴这个税种,载客20人以下的车辆每车每年应缴税260元;载客20人以上(不含20人)的车辆每车每年应缴税300元。车主们应到各区市地税部门去缴纳,咨询电话12366/2。(记者
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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